华泰证券-非银行金融动态点评: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》跟踪点评-网贷存管指引发布,联合存管叫停
页数:
2页
行业:
多元金融
作者:
沈娟
发布机构:
华泰证券
发布日期: 2017-02-23
证券研究报告
行业研究/动态点评
2017年02月23日
网贷存管指引发布,联合存管叫停
行业评级:
非银行金融
增持(维持)
银行
增持(维持)
沈娟
研究员
执业证书编号:S0570514040002
0755-23952763
shenjuan@htsc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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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走势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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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银行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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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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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深300
资料来源:Wind
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》跟踪点评
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》正式出台,联合存管时代结束
此次《指引》确认了银行存管模式,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,
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,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
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;联合存管模式确认出局。
与征求意见稿相比,《指引》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作为网贷机构的存管人
《指引》与征求意见稿不同之处:(1)把之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为商
业银行;(2)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;(3)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
务的处罚,整改期改为 6 个月;
(4)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。
“银行+第三方支付机构”联合存管不受认可
资金存管有银行直连、直接存管和“银行+第三方支付机构”联合存管三种模式。
银行直连模式下网贷平台直接开通银行支付结算通道。直接存管模式下 P2P 在
银行开设存管账户、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个人存管账户、风险备用金账户和
担保公司账户。联合存管模式下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,银行负责用户账
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,第三方支付代为开户,并担任技术辅佐,提供资金结
算服务。目前采用联合存管模式的平台数十家。富友支付、汇付天下、中金支
付等多家支付公司均积极参与联合存管模式。意见稿规定开户不能委托 P2P 平
台和第三方机构,现行的联合存管模式不受认可,第三方支付回归通道本位。
为银行在信息核验、增信以及风险兜底方面免责,推进网贷资金存管落地
据网贷之家统计,目前共209 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,约占P2P
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8.75%,掣肘的关键因素是银行担忧受P2P 风险牵连。指
引明确责任边界,增强银行资金存管合作意愿;1)银行不为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
规定“存管人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若因委托人故意欺诈或数据发
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,由委托人承担”
;2)银行不提供增信,规定“委托人不得用“存
管人”做公开营销宣传”
;3)银行不提供风险兜底,规定“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
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。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
予以保证或承诺,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,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。
”
要求存管银行披露网贷机构经营数据,加速行业洗牌
要求存管银行公开披露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、逾期率、不良率、客户数量
等数据。数据的披露将让经营和风险情况透明公开,行业迎来市场检验和
选择,小而乱的参与者将被清理出局,市场预期和资源将向规范经营的优
质互金平台倾斜,有助于一批有实力、有声誉的龙头企业崭露头角并引领
行业不断创新。
强监管严风控,P2P 行业整肃,规范前行
网贷资金存管落地后,投资者的资金交由银行负责存取与交收,所有借贷
资金直接在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存管账户之间完成划转。存管账户与平台自
有资金账户严格分离,确保平台自有资金与投资人资金的隔离。P2P 平台
只承担信息中介角色,杜绝了平台私设资金池。P2P 行业正在从弱监管向
强监管迈进,乱象难以为继,整肃规范利好行业长远发展。
风险提示:互金整治不及预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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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研究/动态点评 | 2017 年 02 月 2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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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级说明
行业评级体系
公司评级体系
-报告发布日后的 6 个月内的行业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 300 指数的涨跌
幅为基准;
-报告发布日后的 6 个月内的公司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 300 指数的涨
跌幅为基准;
-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
-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
增持行业股票指数超越基准
买入股价超越基准 20%以上
中性行业股票指数基本与基准持平
增持股价超越基准 5%-20%
减持行业股票指数明显弱于基准
中性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-5%~5%之间
减持股价弱于基准 5%-20%
卖出股价弱于基准 2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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